科目:工程與法律概論
課程綱要:
本課程乃第一次開設於土木學系與法律學系之選修課程,由土木系教授郭斯傑與法律系林明鏘教授共同合開,適合土木系及法律系同學共同修習並互相交流。若同學反映方式不佳,本課程將不再續開。
本課程將採實例研討為主,並以授課方式為輔助方式為之,因此選課同學必須分組﹝若人數未逾十人,亦得一人成一組﹞,於課堂上分析報告、接受同學質詢及老師評論後,整理成一篇學術論文,充為期中成績。學期末之成績評量以期末報告、出席率、課堂參與討論之踴躍程度及期末考為標準。
實例之採取,將以建築法、政府採購法、都計法及其他工程法律﹝如:營造業法、顧管條例等﹞中之案例為主,並適當補以民法上之私法契約案例與法律規定之介紹。
參考文獻及資料:
於適當進度時發給選課同學閱讀案例並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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